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5月30日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的该县首份《家庭教育令》。
日前,利辛法院在审理张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发现,张某的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未能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未能与张某进行正常沟通交流、了解其生活习惯、引导其价值导向,客观上对张某的全面健康成长造成阻碍,导致张某存在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沉迷网络等不良恶习。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刘某、张某某存在怠于履行监护职责行为,依法应予纠正。便责令张某某、刘某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做到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让被监护人接受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家庭教育,与被监护人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宋伟龙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