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辖区群众的疫情防控安全意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核酸检测有序进行,6月12日,肥西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联合肥西县司法局上派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辖区金星和园核酸检测点,开展“法援抗疫 安检通行”法律援助知识和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肥西县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的律师和工作人员,对前来进行核酸检测的居民通过发放宣传册页,保温杯及宣传袋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同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内容。对于冲击核酸检测点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讲解。对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扰乱现场检测秩序、拒不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对已经确诊的新冠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新冠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疾控人员、防疫人员,或者对上述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随意殴打医务人员、疾控人员、防疫人员;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疾控人员、防疫人员,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疾控人员、防疫人员人身自由;在医疗机构采用“设灵堂”“摆花圈”等方式缠闹,严重干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正常工作,构成犯罪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妨碍公务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寻衅滋事罪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细致讲解。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品百余份,受教人员达二百多人。通过本次宣传,使辖区群众进一步了解了疫情期间的各种违法犯罪知识,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程序。有力地保障了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人们的安全通行,让弱势群体也能获得法律保障,沐浴法律的阳光。(邓中新 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