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岳西县人民法院道交团队及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作配合,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原告金某某、刘某某于2022年5月起诉岳西县某医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其50万元,原因为金某某于2021年12月在该院剖宫生产,婴儿出生不久即死亡,认为医方违反医疗规范、判断失误、延误生产时机,导致胎儿死亡,要求对医疗机构的过错及原因、新生儿死亡与诊疗行为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收到诉状及鉴定申请后,法官了解患方诉求、期望以及事情原委,判断此案完全有在不通过鉴定就能解决的希望,于是将该案委托至医调委进行调解。医调委的调解员多次上门与医方沟通,并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两次调解,法官及时跟踪对接、协调,在各方通力合作情况下,医方赔偿患方7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并申请法院确认。医患双方对此结果均深感满意。(储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