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仲夏的马鞍山市薛家洼生态园鸟语花香、绿草如茵,一旁的长江碧波万顷、波光潋滟。实现生态环境涅槃重生的薛家洼生态园如今已成为一“网红打卡地”,在刚刚过去的端午假期期间,众多市民前来这里“打卡”。
2020年8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马鞍山市薛家洼生态园考察调研,详细了解马鞍山市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长江十年禁渔等工作落实情况,并走到江边察看长江水势和岸线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发展要设定前提,首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就是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不好,最终将葬送经济发展前景。”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空气质量改善超额完成控制目标
为守护蓝天白云,去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了夏季臭氧治理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方案,共组织70家园区、922户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省1306万吨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6家重点企业达到A级绩效,65蒸吨/每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离不开科技和产业支撑。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我省大力培育壮大的十大新兴产业之一。2021年,全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签约项目190个、总投资2427.1亿元。除此之外,我省“双碳”工作方面还有诸多亮点:在全国率先推出“碳指数”服务,并在全省统计部门企业联网直报平台上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节能降碳在线“诊断”;芜湖长江液化天然气船舶加注站成功完成首船加注,标志着全国内河首座岸基式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全省首笔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专项再贷款落地……
保护生态,生态也会回馈。去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全省空气质量改善不仅超额完成年度控制目标,甚至达到“十四五”末的控制目标。在全省16个市中,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等10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5个,其中黄山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由第5位上升至第3位。
排查整治入江排口力促江水更绿
江河湖泊,是大自然的馈赠,是流域人民的福祉所系。作为长江经济带承东启西的重要节点省份,我省以大格局认识大战略,以大修复促进大保护。为排查整治入江排口,去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发现长江干流沿线排污口4558个,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23430个,对符合取缔、拆除条件的507个排污口进行整治。为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我省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资源犯罪。2021年,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32件,判处罪犯499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长江流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法律适用问题开展调研,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更好地服务渔民落户上岸,马鞍山市公安机关专门开辟户籍业务绿色通道,对5085名渔民转产“上岸”提供一站式户口服务和证照服务,同时积极帮助推荐渔民再就业。在服务退捕渔民的同时,马鞍山公安机关还坚持重拳出击,深入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截至今年4月,共侦破非法捕捞案件15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7名。
2021年,我省长江流域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92.7%,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今年1至4月,水质优良比例为85.4%,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去年,我省其他江河湖的水环境也持续向好。巢湖水质保持Ⅳ类,蓝藻水华次数同比减少21次、累计面积同比下降20%。淮河流域90个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断面占72.2%,同比上升7.8个百分点。新安江干流水质状况持续为优,监测的5条支流中4条水质状况为优、1条为良好。
合力打击跨省非法倾倒危废犯罪
为守护每一方净土,去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全省15市开展了社会源类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存、转”制度试点,以及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制度试点,发布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全省危险废物年综合利用能力约458万吨,危险废物年集中处置能力约134万吨,能满足实际需求。
为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方案》。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采取“联席会商+现场督导+联合挂牌”等方式,推进重点案件办理,会商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8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据统计,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超标排放,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案件84件,判处罪犯163人。针对涉固体废物污染案件多发态势,省高院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专题调研报告。
生物多样性保护被纳入多项考核
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继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之后,生态环境领域又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保护,我省政法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生物多样性犯罪行为。去年,全省法院共受理非法猎捕、杀害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28件,判处罪犯35人;受理非法狩猎案件97件,判处罪犯150人;受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67件,判处罪犯254人。祁门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非法采伐、出售野生红豆杉的郑某金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判令赔偿林木生态经济损失13万余元。为确保修复责任落实到位,全省法院系统积极探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2021年,共判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773.61万元,同比增长182.32%。东至县法院在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黄湓河投放1367斤鱼苗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为全面推动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今年3月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离任审计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同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之一,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