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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打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为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6-20 16:47:22

6月13日,记者获悉,省生态环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为严厉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19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目前已经开展4个多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突出问题整改与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省生态环保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罗宏介绍,今年4月,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采取“联席会商+现场督导+联合挂牌”等方式,推进重点案件办理,会商案件的调查取证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8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联合挂牌督办。罗宏表示,安徽是全国最早探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省份之一,2016年至2019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对16个省辖市两轮省级督察全覆盖。2020年以来,安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383起,罚款2923.7万元。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协作下,依法处理了28起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上述案件,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4人,移送审查起诉114人,判处29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先后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鼓励各地主动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安徽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完善省级领导包保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考核扣分实施细则》,倒逼落实整改责任。

2021年,我省纵深推进省级督察,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率先以省级督察形式对池州、六安、宣城、黄山等4市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督察;率先对淮北矿业、淮河能源、海螺水泥、铜陵有色等4家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率先对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局等3家省直部门开展例行督察。

据了解,在2021年三批督察中,省生态环境厅共与224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87个单位,现场检查点位2017个,受理信访举报542件,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公开曝光10个典型案例,督察震慑力进一步强化提升。(记者 张青川 通讯员 赵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