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长大以后我也要当一名警察,像这位警察姐姐一样!”一名4岁的男孩在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展板前,举起稚嫩的小手向耐心讲解的民警敬了一个礼。这一幕发生在6月17日。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彩虹普法宣讲团”的青年民警们,来到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向过往群众宣传禁毒理念。
今年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戒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自本月起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戒毒法治宣教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营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良好宣传氛围。
关口前移 预防为先
防毒拒毒守护“祖国花朵”
“六一”儿童节当天,蚌埠市张公山公园拉起了“防毒拒毒——祖国的花朵需要我们共同守护”的横幅,一群小朋友在家长的带领下围成一圈,认真聆听“藏青蓝”的生动介绍。为了便于孩子们理解记忆,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带来了鸦片、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仿真模型。孩子们争先恐后地发表观后感:“冰毒”像冰糖、“海洛因”像粉笔灰、“摇头丸”像小药片……戒毒民警提醒,这些表面上看起来普通的东西,实际上危害性极大,千万不能碰。孩子们听后连连点头。
6月17日,省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来到宣城市周王学校,开展“护航成长 青春无毒”禁毒戒毒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带来一场主题为“青春不‘毒’行”的毒品预防课,从“识毒品之形,故明辨毒品”“惧毒品之危,故远离毒品”“知生命之贵,故拒绝毒品”三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和拒毒方法,并结合真实的戒毒案例,为青少年筑起禁毒防线。
青少年是禁毒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主动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格局建设,连续4年与安徽电视台合作,承办“为了青少年拒绝第一口毒品”禁毒戒毒大型电视公开课,常态化推进禁毒戒毒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力度。今年又推陈出新,积极录制“开学第一课”禁毒戒毒网络公开课,计划于新学期开学前后,在司法行政、教育部门相关平台同步播出,面向全省师生及家长开展线上教学,帮助更多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创新形式 云端普法
民警“主播”讲好戒毒故事
为顺应新媒体传播趋势,积极拓宽宣传渠道,省戒毒管理局联合“安徽司法”抖音账号,录制了一批禁毒戒毒法治宣传视频,以轻松生动的方式解析相关法条,介绍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传递禁毒理念、普及科学戒毒知识,在6月集中播放。目前,视频累计播放数十万次,吸引众多网民点赞并转发评论。
合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东方头条”合作,推出“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专场直播活动,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禁毒戒毒法治宣传走进千家万户。直播以涉毒人员语音自述开场,讲述毒品给自己及家庭带来的危害,引发网民深入讨论。随后,戒毒民警走进直播间与大家分享戒毒人员真实故事,并穿插讲解识毒、拒毒知识,通过线上互动,帮助网民识别毒品陷阱,知晓《禁毒法》《戒毒条例》等,倡导健康无毒生活方式,收获广泛好评,提升了戒毒工作社会影响力。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国安介绍,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稳定工作指标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成立22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依法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全力参与禁毒戒毒综合治理,在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徽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聚焦需求 精准滴灌
“菜单式” 供给入脑更入心
今年,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引入“精准滴灌”宣教理念,探索开展分众化的“菜单式”禁毒戒毒法治宣传。
6月10日,省蚌埠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地金融系统邀请,为人民银行蚌埠支行、建设银行蚌埠支行工作人员,开展《新时代国家公职人员毒品预防教育》宣讲,分析公职人员吸毒成因及危害,强调莫沾毒品、莫交毒友。6月22日,该所走进蚌埠监狱,为涉毒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启迪良知,告诫服刑人员坚定改造决心,重建人生希望。
6月15日,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声”宣讲团走进宣城市宣州区锦城社区,深入群众开展禁毒戒毒法治宣传。民警针对社区不同年龄群体,有针对性地讲授《毒之识》《毒之害》《毒之防》《毒之法》《毒之殇》系列课程,提高各类群体毒品防范意识,为构建法治、平安、和谐村居营造了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6月14日至17日,省滨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分赴淮北市烈山区、相山区、杜集区、濉溪县,面向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毒品预防集中宣传。戒毒民警以案释法,提醒社区矫正对象筑牢法治意识、严守法律底线,认清毒品危害,发现涉毒行为立即举报。
禁毒是一场持久战。省戒毒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要树牢“大禁毒”“大戒毒”理念,巩固深化戒毒工作主责主业,增强融合发展战略思维,坚定“智慧戒毒”实践路径,把握社会延伸方向,全力推动安徽戒毒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蔡雯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