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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无证经营餐饮被罚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6-23 14:53:13

幼儿餐饮事关重大,是无数家长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6月1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明光市和怀远县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分别查处了一起涉幼儿园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

3月14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辖区向日葵幼儿园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餐饮。经查,当事人于2月17日起在未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儿童提供午饭,截至案发共营业17天,违法所得0.25万元。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3月23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幼儿园无证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2.24万元的行政处罚。

明光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餐饮服务,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幼儿园餐饮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儿童食品安全。

无独有偶,2月22日,怀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至辖区爱心幼儿园食堂开展检查,在其食堂后厨货架上发现标称山东凯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凯贝糖针已超过保质期,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案涉凯贝糖针系2021年1月20日生产,保质期12个月,截至案发时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怀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幼儿园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并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怀远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期食品很容易产生黄曲霉素、亚硝胺等有害物质,如果摄入这类过期食品,轻者会出现腹泻、呕吐等疾病,重者可能会昏迷甚至死亡,该案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并终止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效避免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幼儿园从业者时刻关注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儿童食品保质期,切实做到警钟长鸣。(王换 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