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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 法院判决化争端
来源:胡潇 余莉玲 阅读量:10000 2022-06-28 15:47:20

出卖人在买受人付清房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前意外死亡,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继续履行?6月27日,从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今年4月中旬受理了一起因出卖人死亡,其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而引起纠纷的案件。

2018年5月29日,方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不动产预告登记,方某依约付清全款,在张某协助方某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期间不幸意外死亡,之后方某多次找张某的两位子女协商,要求其协助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均未果,方某故诉至法院。庭审中,二被告认为张某已经去世,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应予解除。若原告方某坚持过户,应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价格标准支付房款。

该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死亡,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该案中,张某于办理过户手续前死亡,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该院遂判令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方某办理案涉不动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将房屋产权登记至原告方某名下,至此案件了结。(胡潇 余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