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28日,蒙城县人民法院乐土法庭走进蒙城县楚村镇富达新村村民委员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6月2日,蒙城县楚村镇富达新村一待收麦地突发火情,烧毁汪某某等7农户共计13.22亩的待收小麦。汪某某等7农户认为起火原因是张某某驾驶拖拉机时操作不当所致,便起诉至蒙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某赔偿损失。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了扩大案件审理效果,提升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庭决定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群众身边,切实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普法。
庭审现场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旁听群众认真观看、仔细聆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生产法治教育课。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蒙城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开到乡村、社区和百姓身边,实现办案普法两不误,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陈伟丽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