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近年来,潜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标“重要窗口”建设,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该中心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对于来访、来电或网络方式咨询,当即登记咨询者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如咨询者拒绝提供身份信息,及时在咨询记录上载明。同时,要求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做到文明规范用语,服务热情周到。窗口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倾听群众的陈述,问清事实经过和受援人的诉求,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要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弄清楚、搞明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服务工作。
该中心要求值班人员礼貌规范解答群众咨询和法律问题,细致分析阐释有关法律关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精准分析研判,细心做好法律知识的解释和普及。定期或不定期回访当事人对律师解答的满意度,对当事人不满意的,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分析原因,立行立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若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工作人员应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材料齐全的,应当即受理,当即审批,当即指派。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若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为其提出法律建议。若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问题或者与法律援助无关的,告知其应咨询的部门或渠道。贴心引导,对有诉求的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努力实现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余云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