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今年以来,太湖县立足实际,多点发力,强力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治理行动。
抓住“重点”担责任。坚持“违法必究”原则,根据电动车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在全县设置20余处执法执勤点,日均投入交通警力120余人次,科学调整勤务,采取错时错位、夜间勤务、突击检查、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加大整治力度,“一盔一带”行动累计处罚7000余起。
扫除“盲点”除隐患。县委、县政府启动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先城区、后乡村”的原则,在全县设置19个电动车上牌点,全县电动车登记上牌116193辆,其中二轮电动车100986辆、三四轮电动车13622辆。公安、市场监管、城市执法、邮政等相关部门执法联动,深入辖区电动车运营店、修理店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无牌挡牌、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攻克“难点”壮声势。每天早晨人车流高峰时间段,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定岗巡逻,对电动车随意横穿道路、未登记上牌、驾驶电动车撑伞、不戴安全头盔等影响交通安全行为采取滞留驾驶人协助交警执勤、观看事故录像、现场处罚等多种手段,强化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劝阻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劝阻电动车驾驶人1600余人。
紧盯“热点”造氛围。部署开展“文明交通我带头”行动,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遵守交通规则,以县融媒体、自媒体、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传媒为载体,加大文明创建和电动车综合治理宣传。同时,民警辅警在开展路面交通安全执勤时,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基础知识教育,积极引导和劝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目前,城区电动车挂牌率、头盔佩戴率达90%以上。
凸显“亮点”树警风。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规范执勤卡点设置,规范着装,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同时,工作中注意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