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明光市桥头司法所(市社区矫正大队三中队)坚持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目的,以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措施和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社区矫正安全隐患。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1+3”即中队加各村、家庭成员、志愿者作用,重点排查监督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逐一整改到位。
二是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管理工作。司法所严格执行重点人员管控制度,落实信息化核查、报告、实地查访等措施,加大对涉及重点人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依法严格执行外出管理制度。以加强通信联络、信息化定位、手机APP监管等手段,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严防私自外出。同时,依法执行外出审批权责,确保外出审批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四是常态开展月度逐人见面核查。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见面核查工作,采取实地走访、开展教育和公益活动等多种形式,保证逐人见面、不漏一人,并认真做好核查情况记录。
五是落实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措施。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报告”制度,要求矫正对象每日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的流动情况、与外地返明人员接触情况、落实个人防护情况、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情况等,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防疫“零风险”。(戴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