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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检察院就一起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7-21 15:31:38

潜山讯 为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深化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工作,7月14日,潜山市检察院就徐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现场展示了相关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提出了拟终结案件等处理意见。

2020年10月至12月,徐某某因发展油茶项目和自己经营的木材加工厂需要木材等原因,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源潭镇两山场采伐林地上松树、杉树等林木立木蓄积共计98.15立方米。今年4月,潜山市检察院经公告、报请安庆市检察院批准等程序,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准备起诉的过程中,徐某某采纳了潜山市检察院提出的尽快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进行修复的建议,在潜山市林业局的指导下展开修复工作并通过验收,同时缴纳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费用5.1万余元。

潜山市林业局作为案件相关第三人和当事人徐某某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述明情况。听证员经商议,一致认为徐某某主动对破坏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进行修复,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社会公共利益已经得到有效保护,同意检察机关终结审查的处理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当事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的破坏,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无异议。

据悉,检察机关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有利于增强办案透明度,增强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同感,推动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利于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氛围。(储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