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怀宁县司法局获悉,为扎实做好全县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基层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该局落实三项制度,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巡查督查制度。制订安置帮教业务巡查清单,对20个司法所常态化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实地查看司法所安置帮教卷宗和台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确保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和重大任务落实到位。
落实巡查通报制度。每轮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发现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典型案例等分类归纳总结形成通报,对司法所优秀做法提出表扬。宣传典型做法,供各司法所学习借鉴,对存在问题的司法所直接点出,深入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要求,结合基层实际,从严从实抓好巡查成果运用。
落实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例会,形成会议记录、工作信息和工作图片。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司法所干警参加例会,业务股室开展培训,参会各司法所汇报近期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对重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对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坚持“每季一会”抓落实,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安置帮教业务的指导,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安全。(祝节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