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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后患者死亡 悉心调解化纠纷
来源:葛维龙 阅读量:10000 2022-07-26 16:36:48

近日,天长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运用多种调解方法 ,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死亡纠纷案件。

患者史某某是亳州市谯城区人,48岁。因胸闷、喉咙痛到诊所治疗,接诊医生给他输液后,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产生纠纷到调委会要求调解。调解员首先采用感情介入法、专家论证法, 做患者亲属的工作。开始患方提出赔偿120万元的要求,而诊所负责人只同意赔偿20-30万元 ,双方差距很大。又运用算账对比法、法规劝说法,患方降低到100万,医方同意40万 ,调解员看到双方差距在缩小,但调解气氛仍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随即又采取冷却调解法,进行背靠背的调解,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同时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文思想, 患方经过充分酝酿提出60万赔偿额,诊所同意提高到50万。调委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人民币55万元的协议,至此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协议又经天长市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保证协议兑现。(葛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