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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我省生态环境建设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8-01 17:45:37

7月2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法治建设成效显著,不断健全完善生态领域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用法治筑起生态屏障,护航绿色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孙艳辉介绍,去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聚焦水、气、土、固体废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确立了以《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构成的“6+1”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省生态环境厅成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出台《安徽省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清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制定工作中长期目标。一年来,申报立项地方环境标准30余项,出台地方环境标准数量超过前两年总和。组织制定《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25项标准,其中《甘薯淀粉加工废水还田利用技术规范》为国内该领域首项标准。首次与沪苏浙联合制定《制药工业大气排放标准》等3项长三角一体化标准。推荐安徽省10名专家加入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

依法依规行政使得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制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全省16个省辖市案例实践全覆盖,累计办理199起赔偿案件,赔偿金额达2.2亿元。依法办理的“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环境损害案”“查处外省某企业向颍上县倾倒危险废物案”先后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不明加工物性质鉴定案被司法部评为2021年度十大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指导案例。“生态环境部门探索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获得“安徽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孙艳辉还介绍了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减流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坚持复议为民定分止争等内容。为优效能地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并全面配合执法检查。在宣传方面同样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精准普法成为安徽普法“靓丽名片”和多元普法让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环境法治声音”走入“寻常百姓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要求——合法性审查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坚持“术业专攻”、坚持“从严从实”、坚持“精确精准”,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了审查“全覆盖”,从源头防止决策风险。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举措的通知》,具体措施分别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及加强组织实施。(记者 张青川 实习生 李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