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蒙城县人民法院聚焦特殊群体需求,盯紧拓展渠道、履行主责、加强联动、扩大宣传四条主线,织密织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网,提升为民办实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聚焦渠道,畅通案件程序。开辟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新途径,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四优”服务,加速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办理。组建专业合议庭,共同参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审理,加大对离婚、赡养、抚养案件执行力度。发挥少年法庭优势,推行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今年1-7月份,少年法庭共受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件、判处40人。
聚焦职责,严惩侵害行为。严惩对妇女儿童实施暴力、虐待、性侵等犯罪行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不公开审理,依法适用简化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认罪认罚案件11件,占比达39.1%;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人发出5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家暴受害人撑起法律“保护伞”。针对审理中发现的机关、学校等管理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5份。
聚焦联动,构建保护合力。发挥公安、团委、妇联、机关工委、学校、社区等单位作用,形成“社会一条龙”的妇女儿童保护、教育机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推动构建司法、行政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模式,创新利用“5+N”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审理离婚纠纷案件719件,抚养权纠纷案件63件、探望权纠纷案件1件、继承纠纷案件14件。
聚焦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蒙城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县妇联等相关单位到学校、广场等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就群众关心的婚约彩礼、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积极答疑解惑,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选取离婚纠纷、老人赡养等家事纠纷案件,深入田间地头、社区广场开展巡回审判9场次,审理中注重将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结合,营造诚信、友善、和谐社会环境。今年1-7月,该院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1场次,其中法治进校园6次,邀请未成年人走进法院旁听庭审1次,17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被聘为“法治副校长”。(许飞跃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