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运用网络调解平台,成功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2020年8月,安徽某建设工程公司与安徽某装饰公司建设工程签订《内墙腻子工程施工合同》,后因工程款问题诉至法院。在诉前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均要求对涉案工程价格进行鉴定。因双方均不在阜阳本地,同时到阜需要一段时间,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大胆尝试利用人民法院互联网调解平台,线上将鉴定需要的大量书证进行了远程质证,经质证后,鉴定材料移交鉴定机构,极大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鉴定效率。
诉前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案件立案前,依据一方当事人申请或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由人民法院依照相关程序委托鉴定机构对确需鉴定证明的待证事实等相关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过程。近年来,颍泉法院充分发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提升人民法院“互联网+司法”的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诉讼工作,为当事人搭建了一条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化解通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王佳音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