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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逃逸 无责变全责
来源:黄永武 韩玲 阅读量:10000 2022-09-01 10:46:32

桐城市民方某某近段时间十分郁闷,原本自己没有责任的交通事故现在不但要负事故全部责任,还被处以罚款500元。为何无责成全责?原来是方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怕被追究责任,直接驾车逃离了现场,最终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处罚款。

7月19日上午,王某驾驶一辆新日牌电瓶车在桐城市东部新城一处路口闯红灯左转弯时,与对向绿灯直行、驾驶乐行牌电瓶车的方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王某受伤两车受损。发生事故后,方某某感觉是绿灯正常行驶,且自己人没受伤,于是径直骑着电瓶车离开现场。接到报警后,交警快速来到现场。通过王某的陈述和调处相关路口监控,最终交警找到方某某。方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事故经过,说当时因为怕对方找麻烦且怕被追究责任,所以就没有下车直接骑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通过调查取证,民警对方某某说,这起事故起因是对方闯红灯行驶,本来是你是没有责任的,但因为你的逃逸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面临不利的后果。最终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方某某逃逸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方某某驾驶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同时对王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交警也对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除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否则应当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千万不能怕对方找麻烦或怕被追究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事故现场。(黄永武 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