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祁门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帮助一名义务帮工受伤的老年人获到了赔偿金,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65岁男子周某是祁门县某镇根雕市场经营户,因经营效益不佳,各经营户相约团购瓦片对卖场进行修缮。2020年9月26日,根雕市场同行赵某更换棚顶石棉瓦时,周某好心上去帮忙,赵某也未拒绝,让其到棚顶上去帮忙铺瓦。刚上去不久,意外却发生了,周某不慎从房梁上摔下,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周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伤残。赵某在派出所与司法所调解下支付了3666元医疗费用后,不愿支付其他赔偿。
因协商未果,茫然无计的周某向祁门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核,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工作人员为周某开启“绿色通道”,并指派安徽英腾律师事务所陈帅律师、实习律师候倩承办此案,帮周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赵某提出对伤残重新鉴定。祁门县人民法院委托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所对周某伤情进行司法鉴定,评定仍为十级伤残。承办律师向法庭提交了辩护意见、相关证据,被法院大部分采纳,判决赵某赔偿周某因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总计80419.26元。
赵某不服,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周某又再一次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县法援中心继续指派一审承办律师代理此案。二审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周某因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总计75925.26元。因赵某难以一次性拿出足额赔偿金,在法官与律师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每月赵某定期付周某5000元,直到付清完毕。目前,赵某每月履行承诺按时打款给周某。一场义务帮工引发的纠纷,终于就此化解。(陈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