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探索和创新“四着重”工作模式,有效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获得群众广泛认可。
一是着重“法理交融”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之间等掺杂着感情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以法为主、融法于情,侧重于教育调解、感动调解、开导调解,以夫妻、父母、子女、邻里等亲情友情关系为切入点开展工作,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二是着重“换位思考”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农村土地流转、水面承包、征地补偿等涉及群众人数较多、事态容易扩大和激化的矛盾纠纷,坚持站在群众的角度看问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答疑解惑,摆事实、讲道理,缓解群众的不良情绪,既支持政府中心工作,又不伤害群众感情和利益,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着重“求同存异”化解矛盾纠纷。针对追索劳动报酬、民间借贷、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坚持从抓主要矛盾入手,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纠纷平衡点,促使双方在观点基本趋于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四是注重“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医患纠纷、劳动争议、意外死亡赔偿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坚持一方面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密切合作、联合调解;另一方面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介入调解过程,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借助专业力量,提高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凤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