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保障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了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强化机制运行顺畅。《办法》共二十一条,对专家库的组别建立、专家库成员的遴选、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专家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咨询论证工作的启动、咨询论证意见的要求、专家的动态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至此,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形成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专家作用能够充分得以发挥,保障了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确保覆盖决策类型。《办法》参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专家库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城乡建设、财税金融、依法行政、环境资源、人才教育、文化发展、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等专家组别,涵盖了各类重大行政决策,确保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均具有相应领域的专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三是细化咨询论证要求。《办法》规定专家决策咨询论证可以采取召开会议、书面咨询、委托咨询等方式,当决策事项涉及面较广、争议较大或特别复杂的,原则上要邀请9人以上的专家,专家应当提供书面咨询论证意见等,对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要求更加明确,便于落实,专家参与咨询论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滁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