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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为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织牢保障网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09-20 14:50:0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校园里的花季少年遭受欺凌,当花甲老人突遇交通事故,当离异妇女无处安身,法律援助就是他们可以信任的倚仗。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是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群体,一张温暖的民生保障网,守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不仅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创伤,有的甚至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

李某生于2006年4月,15岁时就读于芜湖某卫生学校。住校期间,经常遭到同寝室季某等4名同学的欺凌,李某选择了忍让,却没有换来季某等人的罢手,反而是更加残忍的伤害。2021年9月29日晚,季某等人用开水将李某的面部、颈部、前胸、会阴部等多处烫伤。后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李某父亲知晓后立即报警。季某等人及监护人被带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学校垫付了一万元医疗费用。

李某父亲向校方提出后续治疗及精神损失赔偿的要求,协商未果。几番辗转,芜湖市鸠江区司法局得知此事后,引导李某父亲申请法律援助。芜湖市鸠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指派安徽兴皖律师事务所施俊律师承办。

法援律师调查发现,季某等人均不满16周岁,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为帮助李某争取利益最大化,法援律师引导受害人做司法鉴定。今年3月29日,安徽广济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书,确定李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援助律师制定了赔偿项目与数额清单。

4月12日,在派出所主持下,李某家长及援助律师、校方、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等参与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援律师据理力争。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终促成达成调解协议:学校先行赔付李某各项费用20万元,并退回李某学费5150元;学校先行赔付后,有权向欺凌者及其法定监护人进行追偿,李某及其家长予以配合。三天后,给付履行完毕。

在援助律师的建议下,此案通过调解结案,一定程度上平复了受援人及其监护人的愤怒情绪,也维护了合法权益。事后,为表达感谢,李某及家人给鸠江区法援中心送上一面印有“不忘初心为人民 司法公正树典范”的锦旗。

法援见温暖情满“夕阳红”

2021年11月16日,年近六旬的周某笑容满面地来到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双手将一面卷得整齐服帖的锦旗递交到中心程主任手中,旗轴缓缓地打开,深红色绒底“法律援助 情暖人间”八个烫金大字格外耀眼。林外,周某还向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雷绪琴律师送上一面锦旗“人民的好律师 弱者的守护神”。两面锦旗承载了周某对法律援助沉甸甸的感激之情。

2021年5月10日,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行驶至宁国市西津办事处中溪北路时,因前方面包车急停,周某为避免追尾,向右急打方向,与面包车擦身而过,却与路边未按规定停放在泊车线内的汽车相撞,导致汽车车漆破损,倒车镜被撞歪。

周某环顾车身,在挡风玻璃处看到车主电话号码,正准备与车主联系,忽然感觉胸前像被利刃扎了一样疼。因为痛感强烈,她趴在汽车前引擎盖上无法站立。幸有路边的好心人见状拨打了急救电话,接诊医生为周某做了胸主动脉覆膜支架植入手术,住院18天,花去各项医疗费用2万余元。

对于周某而言,这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且自己年事已高,后续还需要康复治疗。2021年7月23日,迷茫无措的周某到宁国市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法援中心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决定给予援助,指派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雷绪琴律师承办。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着手梳理证据,制订诉讼方案和策略。经调查,汽车车主投保了相关保险。最终,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据公平责任原则,支持了周某的诉求。收到判决书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

维护妇女权益的“娘家人”

戴某系池州市贵池区长岗村人,与丈夫高某于1998年12月购置一套住房。在办理房产手续时,高某将该套房屋登记在与前妻所生子的儿子小亿(化名)名下。2012年,该套房屋被拆迁,6套安置房均落于小亿名下。2017年,高某提出离婚,要求戴某“净身出户”,戴某面临无处安身的境遇。

2017年11月24日,戴某到池州市妇联求,市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其引导至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援中心受理后,指派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张月芝律师承办。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涉案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案经当地两级法院审理,都没有支持戴某离婚分割财产的诉求。法援律师没有放弃,于2019年7月帮助戴某再次向法院提起房屋确权之诉。

通过查阅司法文书,法援律师找到20年前的一份判决书。判决书显示,1999年10月,高某及其子小亿、戴某曾诉称共同支付了房屋出资款。法援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这份新证据,并指出基于维护法律和道德伦理,戴某要求有一套住宅,让人生的后半程有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既合情合理也合法。

法院合议庭多次讨论,并到戴某生活的村委会调查,于2020年2月20日下达判决书:多年来,涉案房屋主要用于家庭生活,系全家共同出资购买,基于戴某的诉求,确认6套安置房中一套住宅为戴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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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判决结果,高某喜极而泣。2020年10月,法援律师陪同戴某前往当地房管局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至此,这起历经三年四诉的婚姻家庭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2020年11月4日,戴某走进池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赠送了题有“司法救助 真心为民”的锦旗。

记者手记:

面对伤害,受害者的一味忍让,有时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及早采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能避免悲剧发生。近年来,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重点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先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都勇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