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张某某不仅酒后无故辱骂他人,还殴打劝架的人,致二人轻微伤,结果不仅赔钱还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27日零时许,在亳州市高新区某小区南门,被告人张某某酒后无故对朱某某等人辱骂,后因曹某某、颜某夫妻劝架,张某某对曹某某、颜某进行殴打。经亳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曹某某、颜某的伤情均被评定为轻微伤。
另查明,同年4月25日,被告人张某某主动到亳州市公安局希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张某某已赔偿被害人曹某某、颜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张某某于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又认罪认罚,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亦可从轻处罚。(郑文慧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