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滁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一辆小轿车从人行道驶来,摇下车窗,酒精快吹棒亮出了红色警报,执勤民辅警当即让常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驾驶员常某声称自己没有饮酒,只是喝了几瓶饮料,却被吹出酒驾,常某一脸的不理解,一直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常某说她朋友喝酒了,不能让她朋友开,她没喝酒,所以她开车。细问之下,常某自述喝了几瓶某某鸡尾酒,并说某某鸡尾酒不是酒,是饮料, 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常某进一步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常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达55mg/100ml,常某对检测过程及结果无异议,也终于明白了鸡尾酒也算酒,喝过之后也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常某很后悔,等待她的将是罚款1500元,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滁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鸡尾酒等一些含有酒精的混合饮品或者饮料,可以从包装上的成分说明中看到酒精含量。而饮用此类酒品,同样会导致驾驶车辆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请大家驾驶车辆期间,慎重选择饮品,以防造成酒驾。(魏昕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