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滁州市高速交警二大队在京台高速滁州吴圩服务区开展货运车辆疲劳驾驶专项整治。在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便携式违法采集手机终端(和大货车上的北斗定位系统时时关联)的帮助下,9时40分许,查获一辆涉嫌疲劳驾驶的鲁UY55XX重型普通货车,经现场查实,该车仅有一名驾驶员;该车驾驶员黄某戌于24日5点02分从江苏徐州出发,连续驾车四个半小时到达吴圩服务区,中途没做任何停留,疲劳驾驶证据充分确实,现场民警在充分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后,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200元记三分的处罚,并督促驾驶员在保证充足休息后再上路继续行驶。
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便携式违法采集终端,弥补了警务人员无法及时掌握驾驶员和车辆是否存在疲劳驾驶的实际情况。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便携式违法采集终端,通过对过往运输车进行号牌识别后,直接从北斗监管系统调取该车所有的实时动态直接发送到警务人员手机中的APP,数据包括每隔30秒的车速和实际位置,以及运行总时长和运行期间是否存在停车以及停车位置时长都有准确记录,有效避免了驾驶员为逃避处罚而做出的各种干扰。现场警务人员根据APP中的车辆行驶数据,以及查获车辆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真正疲劳驾驶;如果车辆在四个小时内有停车,但停车不足20分钟,且只有一名驾驶员,则该车确定存在疲劳驾驶的违法情形,如果该车有两名以上驾驶员,且存在停车更换驾驶人的时间记录,经过核实具体情况,就不认定为疲劳驾驶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该车有两名驾驶员,但是在四个小时行驶过程中,该车不存在任何停车时长记录,这种情况也是疲劳驾驶。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一名驾驶员还是两名驾驶员,只要车辆在四个小时以内,累积或者一次性休息时长达到20分钟就不会被违法采集终端判定为涉嫌疲劳驾驶车辆。
目前,交警部门重点查处已经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存在着高风险运输的大货车、大客车、危化品车辆的疲劳驾驶行为。滁州交警部门利用该系统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广泛性、及时性、工作量等,都处于全省前列。(邢秀奎 俞凤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