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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
来源:甘娟 阅读量:10000 2022-09-29 10:21:51

今年以来,马鞍山含山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出实招、强措施,着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屏障。

用“心”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普法活动,坚持“以案释法”与爱国主义教育同向发力,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学第一课”等专题普法讲座30余场,切实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爱国主义意识。二是拓宽普法渠道。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依托县文化馆等8个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少儿法治诗歌朗诵比赛暨法治小记者采风实践活动、法治小课堂等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10余场。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利用含山县红色小板凳(理论+文艺)志愿服务平台,已原创少儿歌舞情景剧《阳光普法》、少儿歌表演《民法典口诀歌》等青少年法治文艺节目。邀请本地“儿歌王”欧澄裁以“法治”为主题,创作10余首形象化、童趣化的青少年法治儿歌,并将法治儿歌《高空抛物是违法》制作成微动漫在全县中小学播放学习。

用“情”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一是因人施策科学管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之初,综合评估实际情况,制定“一人一案”的矫正方案;实施社区矫正过程中,定期掌握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内容,同时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不良行为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及时报告。二是优化教育矫正手段。注重“心理矫治”,聘请专业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工作,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档案,当好未成年人的“心理医生”。三是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坚持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矫正对象区分管理。在审前调查评估阶段,注重调查方式方法,将知晓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在入矫、解矫时不公开宣告;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做到与成年矫正对象书面报告、教育、公益活动、档案分开。

用“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结合“送法进校园”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重点宣传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使广大未成年人知晓、信任法律援助。将反校园欺凌宣传作为原创法律援助微视频《法润吴楚 惠泽民生》重点内容。二是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公检法部门建立常态联系机制,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辩护通知后,在3日内安排律师承办,全程跟踪案件、参加旁听庭审、进行案件回访,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共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的刑事案件18起。三是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效。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承办未成年人援助案件,积极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件。(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