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曹某与被告王某系相邻关系,2021年9月11日,双方因屋后菜地产生争议,由于言语不和发生冲突,曹某在冲突中受伤,致右眼眼眶内侧壁凹陷性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王某被蒙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
事发后,双方多次协商无果,2022年9月1日曹某将王某起诉至蒙城县人民法院。考虑到该案系邻里纠纷,若不能妥善处理,双方可能会继续心存芥蒂,极易形成积怨,甚至再次引发矛盾冲突。立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前往公安调阅相关卷宗,又分别和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详细询问案件情况,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和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耐心细致地为双方分析法律关系,阐述法律规定。
由于被告年近七旬,且一直情绪激动,不肯调解,承办法官又多次联系被告的儿子、儿媳,为他们分析相关法律关系,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从邻里关系、风俗人情入手,为原被告双方逐条理清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解开心结。最终,经过办案法官十余天的反复沟通调解和不懈努力,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原告当庭收到医疗费,撤回起诉,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丁梅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