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椒县在法治宣传活动中,以“四个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到其他工作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受到法律的熏陶,从而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把法治宣传与各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禁毒、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等中心工作,入户走访群众,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知识的传播,树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有力推进中心工作的开展。
二是把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针对存在的因民事法律法规的了解匮乏而导致的家庭、邻里纠纷等情况,以各镇调解室为平台,调解过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耐心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依法说事,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既化解了矛盾,又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把法治宣传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大多数服刑人员,在入矫时的首次谈话中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其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普法教育,主要采用个别谈话教育、集中学习、短信提醒等形式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将普法教育有效融入到社区矫正各个环节,大大降低了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四是把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好咨询、建议、代写文书等工作,还进行“一对一”的普法教育。(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