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市保障性住房规模日益扩大,租金及物业“收取难”、房屋“腾退难”、居住权“回收难”等现象日益突出,为充分发挥公证服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天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天长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规范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提供下列服务,协助审查核实申请人资格条件、指导制定保障性住房分配规则、依法对房屋配租分配全过程公证监督、促进合理运用和有效流转、加强住房租赁纠纷预防和调解、办理腾退清理保全证据工作等,实现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
《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创新为民办实事方式方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到重要作用。(曾庆文 庞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