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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建立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考核评价机制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0-25 15:07:35

记者10月21日从亳州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工作,日前,亳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亳州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制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法治副校长履职尽责。

考核评价制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按年度对本区域内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同时向派出单位建议在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不称职”的法治副校长,聘用学校应予以解聘并向派出单位通报解聘原由。司法行政部门、法宣办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对推荐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派出机关、学校,作为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同时,派出机关将学校对本机关派出的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评价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王志军 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