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严把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四大关口,依法规范公正办理复议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复议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一是把好行政复议“入口关”。畅通复议受理渠道,对当事人书面、邮寄或网上申请行政复议均应收尽收,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坚决不让当事人“多跑一趟腿”。坚持“受理从宽、审理从速”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外,一律受理。对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先行受理,待审理后再做决定,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2021年度,该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共502件,比2020年上升了62.5%,较2019年上升了133%。
二是把好行政复议“审理关”。创新复议审理机制,对涉及土地权属类复议案件均赴现场进行勘察,对重大、疑难、复杂类复议案件采取听证、咨询专家意见审理,如在办理某村民组不服某区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确权案中,不仅赴案涉水库进行实地勘察,且采取听证方式进行审理,最终作出复议决定。将调解和解始终贯穿于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坚持“复调联动、能调尽调”,对涉及行政给付类、自由裁量权类复议案件应调尽调,据统计,市政府近三年来承办的复议案件年均调解率达60%以上。
三是把好行政复议“决定关”。制定《滁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议事规则》和《滁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等文件,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对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均提交委员会集体讨论,多方听取意见,认真开展论证,确保复议决定的合法性。规范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不当类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该撤销的撤销,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确保复议决定的公正性。增强行政复议决定的释法说理性,注重以法明理、以理服人。自省司法厅开展优秀复议文书评比以来,滁州市多份复议文书荣获佳绩,2021年参评文书分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并荣获优秀组织奖。
四是把好行政复议“监督关”。强化复议决定履行监督机制,对纠错类复议案件不定期开展回访,确保复议决定依法、及时、全面履行。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通报等形式延伸复议监督效能,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纠错类复议案件纳入年度依法治市考核,通过考核的刚性和约束作用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开展违法行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行动为抓手,坚决不漏一起,不落一例,对全市各级复议机构办结的复议案件进行摸底排查,经排查,2021年1至2022年8月办结的97件复议纠错案件均已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滁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