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能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共同来营造保护创新的氛围。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汪寒
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9月7日起,合肥全市法院开展先进人物选树宣传活动,多维度展示全市法院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无私奉献的新作为、新气象、新形象。
作为服务保障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司法战队”其中一员,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汪寒,致力于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从而最大限度保护创新。2018年度荣立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度获个人嘉奖;2021年度被评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让我们看看荣誉背后的故事。
公平竞争秩序的“维护者”
从事审判工作20年,汪寒与知识产权案件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合肥中院民三庭工作时,汪寒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017年8月合肥知识产权法庭成立,汪寒主动参与到法庭建设当中,见证了合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发展。
“听书”是当下流行的学习娱乐方式,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在线音频平台用户规模较大。2020年6月,该公司发现某科技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向公众提供“自动分句软件”下载,同时生产销售复读机,自带“自动分句软件”。这样的行为打破了该公司前期为了维护节目知识产权而设立的“屏障”,可能会让该公司失去部分用户后续的访问,影响访问流量,丢失付费用户,构成不正当竞争。
“通过该案的审理对此类行为给予有效打击,对相关互联网企业之间开展有序竞争具有指导意义。”汪寒说,这起涉及软件与硬件结合侵权的案件十分典型,被评选为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安徽省高级法院等联合发布的知产行政和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年合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多种类型案件,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相关案件,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汪寒说,当前面临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迅猛增长,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的压力,案件审理难度日益加大,必须沉下心来不断学习,提升裁判复杂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
制裁侵权行为的“裁判者”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这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汪寒说。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在种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正成为知识产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国家粮食安全、激励种业健康发展、促进种业创新具有积极作用。在2019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及2020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某种业公司诉某电器修理部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位列其中。
合肥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某电器修理部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某小麦种子,侵犯了某种业公司在安徽行政区域内的独占实施许可权。二审改判后,被告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是案件审理后我们认为,销售商应该对种子来源进行谨慎审查,并且在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品种权独占许可人属于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需品种权人明确授权后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品种权侵权诉讼。”汪寒道出了这个案件审理的指导意义。
在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中,盗版现象屡见不鲜,《著作权法》将计算机软件纳入其保护范围。在一起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结案后,原告亚太地区负责人专门从中国香港飞至合肥送来感谢信。当时被控侵权软件直接处于被告控制之下,原告取证难度较大,双方对抗情绪较重。面对权利人的证据保全申请,汪寒审查后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在做了充分的事前准备后,顺利采取了保全措施。同时,考虑到被告企业的利益,汪寒从协商协作的角度,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维护公平正义的“追光者”
为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难题,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立完善了一系列机制体制,包括技术调查官、技术鉴定、诉前调解等,汪寒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中都尽可能多地运用好这些“工具”,并全力做好现场勘验、技术比对、证据保全工作,让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今年上半年,合肥某电力公司与河北邯郸某电力公司因业务竞争产生了专利权纠纷。案件证据并不具有十足的说服力,驳回原告诉请显得公信力不足。因此,汪寒带着审判团队和双方代表一起到邯郸实地勘验。专利权纠纷涉及专业知识,汪寒特地邀请了一名技术调查官一同前往。一天的舟车劳顿后,一行人来到了距离邯郸城区十几公里外的一处工厂,实地查看设备并调取设备竣工验收报告后,原告当场表示被告采用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技术方案确实存在不同,将撤回部分案件起诉。3天时间,1000多公里的奔波,终于让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年来,汪寒审理的案件平均调撤率超过50%,这是她积极调解的结果。“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由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涉及到多方利益,纠纷的解决更加强调各方利益的平衡,需要引导各方在合作中实现共赢。”汪寒说,通过调解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更加有助于提高社会公众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面对压力,她坚持耐心做调解工作,及时联系当事人,或者进行网上调解,使大部分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在强调依法保护的同时,她还注意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鼓励权利人正确、充分举证,加大对证据规则、举证不能法律后果等的释明,降低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和风险,提高当事人举证的准确率。汪寒说,知识产权案件有其特殊性,一些被告的法律意识和诉讼能力薄弱,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诉讼指导,这也是法治宣传的一个途径。
“我们希望能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共同来营造保护创新的氛围。”汪寒深知,知识产权审判承担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当下,企业和个人都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共同创优一流营商环境,焕发社会的创新活力。(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