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行政处罚时效 与民事诉讼时效不同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0-31 17:10:51

编辑同志:罗某因销售假冒产品侵害了他人的商标权,二年后才被发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请问对罗某的侵权行为,现在能否提起民事诉讼?

读者:李欣 

李欣读者: 行政处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超过行政处罚时效,行政机关就丧失了行政处罚权。民事诉讼时效与行政处罚时效不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 民事诉讼时效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些违法行为,当事人知道时已经超过了二年,这时行政机关就不能进行行政处罚,但这并不影响其民事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可以继续提出民事诉讼。根据来信反映,对罗某的侵权行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三年内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