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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聋、哑人 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0-31 17:11:19

编辑同志:盲、聋、哑人有生理缺陷或者精神障碍,一定程度影响诉讼能力,请问对盲、聋、哑人是否应排除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读者:何菲菲 

何菲菲读者: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没有限定适用的对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盲、聋、哑人等都适用。《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见该规定并未排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最大限度保护角度考虑, 盲、聋、哑人认罪认罚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不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以保障其诉讼权利。

由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冬松提供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