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讯 今年以来,亳州市民政系统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夯实兜底保障“主阵地”。
该局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凡进必核”“联审联批”“长期公示”制度,精准救助对象认定,对申请救助对象及其法定供养人的车辆、房产、工商登记等信息开展数据核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在村级公开栏进行长期公示。目前该市保障低保对象23万人、特困人员2.7万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882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0.4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7万人等;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重残人员占低保、特困、孤儿等兜底对象的83.2%;全市30903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符合且已纳入兜底保障的有15767人,占比51%。
对因灾因疫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群众,实行救助资金高效发放,小金额先行临时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困难群众申请低保、特困救助期间,符合条件的根据困难程度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后,符合条件的纳入临时救助。今年7月,该局分别向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0元、300元、400元。8月又分别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34元价格临时补贴,避免因物价上涨影响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今年以来,全市支出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2.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8%,保障力度持续增强。
该局不断提高轻、重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救助标准,今年4月提标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城市低保金每月人均分别增加32元、49元,农村、城市特困供养金每月人均分别增加42元、342元。并通过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精神慰藉、情绪疏导、权益维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给钱给物的单元型救助向多元型救助转变。今年以来,该局实施政府社会救助服务项目39个,合同资金841.3万元。(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