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没想到我足不出户就能解决这件纠纷。”通过微信视频当事人木某向调解员表达了感谢。11月1日上午,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借用他人车辆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纠纷开展调解,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仅用一小时,便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张某驾驶肖某的轻型厢式货车在路边临时停车后打开车门时,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木某路过时撞到车门,造成木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为张某全责。因三方对于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颍东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木某居家,张某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法进院,调解员高侠在院外对张某现场指导使用线上调解平台,同时通过微信视频指导木某使用该平台,三方通过“云端”,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上平台签字确认。
颍东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创新多元化解决群众矛盾纠纷方式,不仅要在诉源治理下功夫,还要在便利诉讼上做文章,为群众诉讼成本“做减法”,为群众获得感“做加法”,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陈波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