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近日,在庐江县白湖社区居委会,庐江县人民法院缺口法庭法官张伟公开开庭审理了一场赡养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搬到了居委会会议室里。
当事人李老太87岁高龄,育有7名子女。丈夫去世后,李老太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需靠他人护理度日,子女却对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产生争议。无奈之下,李老太只好将七名子女诉至法院。
为方便群众诉讼,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
“十来年了,我们一直在照料母亲,母亲年纪大了,现在生活也无法自理,照顾母亲我没有任何怨言,只是想让大哥、二姐分担一点,有一个公平的对待。”法庭上,老六向法官陈述了纠纷原因和自己多年来的种种不易。
承办法官了解矛盾后,不仅从法律责任,更从父母养育之恩、兄弟手足之情等伦理方面耐心调解,明确告知老人子女,敬老、养老、助老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人,子女均应履行对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
庭后,法官充分考虑了原告的意愿及被告的实际经济状况,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原告李老太的日常饮食起居及护理照料由其中一名被告徐某全负责,七名被告每人每月各支付原告李老太赡养费700元。(张震 记者 聂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