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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人兜售保健品 谎称能治疗糖尿病当属欺诈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1-17 15:34:17

编辑同志:一家公司得知我是糖尿病患者且日益严重后,多次派工作人员向我推销保健品,且其宣传资料与图册中一再提及保健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功能。我出资12000元购买后,发现包装盒内的说明书与公司宣传不一致,且食用后没有产生任何疗效。请问我能否要求公司作出三倍赔偿?

读者:李雪彤 

李雪彤读者:你有权要求公司作出三倍赔偿。《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指出:“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另外,在本案中,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正因为公司推销的产品实际上并没有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功能,却仍然通过提供宣传资料,假称具备预防和治疗糖尿病的功能,欺骗、误导你购买,决定了已经具备欺诈的构成要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