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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高薪招聘 公司应当赔偿应聘者相应损失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1-17 15:34:35

编辑同志:一家公司在其招聘广告中就某一职位开出了5万元的月薪。我辞去了原有工作,并过关斩将最终被录用。可当我前往入职时,却被告知实际月薪只有1.5万元。请问在我拒绝入职的情况下,能否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读者:王笑笑 

王笑笑读者:你有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指出:“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承诺高薪招聘,本应恪守承诺,却在你入职前降薪,无疑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也指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中双方最关注的核心条件之一。公司在招聘时允诺高薪,真实工资却相距甚远,使你对工资标准的合理期待最终落空,不得不重新寻找工作,公司无疑必须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