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能听清吗?是否同意远程视频开始庭审?”11月11日下午3点,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对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网上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被告人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其银行账,非法获利 12000 元。经统计,该账户支付结算 108万余元,其中有被网络诈骗人员刘某等11人的被诈骗资金40余万元流经该账户中。杨某于10月24日被外地警方抓获,同日被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取保候审,在湖南省张家界家中监视居住。考虑到若以传统方式开庭,等待时间太长,法官果断调整思路,积极与检察院会商后,决定远程开庭,解决审理难题。
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逐一进行庭审质证、辩论、签字等审判程序,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秩序井然,仅用3天便快速审结,快速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陈波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