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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门盗窃路边晾晒中药材领刑
来源:郑文慧 阅读量:10000 2022-11-18 15:36:34

亳州男子韩某专门盗窃他人在路边晾晒的中药材,作案三次,共盗窃一千多公斤中药材。近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该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19日凌晨4时许,在亳州市高新区第八管理区某行政村路口,被告人韩某将被害人刘某某的一辆蓝色牛电牌电动三轮车盗走,后来又用该电动三轮车将刘某某晾晒在附近的药材盗走,于次日将药材出售获利1300元。经亳州市谯城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2925元。

2022年2月25日凌晨3时许,在亳州市高新区第八管理区某行政村路口,被告人韩某将被害人侯某某晾晒在路边的304公斤牡丹须盗走。次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韩某又将被害人石某晾晒在路边的784公斤白术片盗走。经亳州市谯城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盗的牡丹须价值人民币1216元,被盗的白术价值人民币17204元。

另查明,被告人韩某家人退赔被害人刘某某1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韩某有犯罪前科,酌定从重处罚。韩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韩某家人代为退赔被害人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郑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