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司法局不断加强与检察院的联动协同,依法履行刑事执行职责,深化社会基层治理,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局建立县、乡(街道)二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在社区矫正中心设立独立的检察室,由检察官“进驻式”执法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对象、重点案件,定期核查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情况。司法局联合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制定社区矫正定期检察方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4次,对17个司法所进行全覆盖检察监督,共发现问题9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梳理分析、销号整改。同时,开展涉企矫正对象走访调查、会商座谈10余场,建立涉企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制度,帮助企业维持生产经营的同时提升了矫正对象的改造信心,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