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公司的入职登记表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信息,员工均填“无”,对此我们无法核实,这让我们这些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很苦恼。请问,用人单位可否到公安机关查询拟聘人员的犯罪记录情况?
读者:裴敏
裴敏读者:《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根据规定,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务员、律师、新闻记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学校教职工、医师、会计、押运人员、测绘师、证券业从业人员、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娱乐场所内从业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拍卖师、保险代理人、直销员、保安。因此,你单位在招聘上述岗位员工时,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查询其犯罪记录。对于不属于从业禁止的岗位,单位可以要求员工个人查询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