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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车过道闸被砸车主责任自负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2-14 09:13:56

如今,车辆进出住宅小区、酒店商场、办公写字楼时,往往都要经过电子道闸。11月21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道闸砸中车辆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因车主进小区大门未遵守“一车一杆”安全提示,判决驳回了车主的赔偿请求。

项某是一个小区业主。今年3月某日中午,项某驾驶车辆跟随前车进入小区西门时,车辆右视镜被下落的道闸砸到,项某遂报警处理,认为道闸有问题,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修理费用6060元。

根据双方举证视频显示,12时35分09秒,门卫处道闸抬起一半高度;10秒时,项某前方车辆驶入道闸下方,该车于15秒时过杆。紧随其后的项某见车牌被识别,于18秒时行驶到道闸下方,同时,道闸开始落杆。12时35分19秒,项某车辆右后视镜被下落的道闸砸到致损。

法院审理后认为,项某仅注意到车牌被识别,无视道闸杆上标明的“一车一杆”的通行要求,跟随前车太近,未等前车道闸杆降落,驾驶车辆继续通行。作为具有驾驶资格及日常生活常识的成年人,项某未能谨慎观察、减速慢行,在未观察到道闸落杆动作的情况下就直接向前行驶是造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

而前车安全驶离道闸至项某车辆受损的时间仅为4秒,要求保安时刻关注已经设置了自动识别车牌的道闸系统的出入口处,显然超过了物业公司管理义务的必要限度。

法院一审对项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项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项某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作为道闸的管理人依法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并非在所有道闸杆致物或人的损伤事件中都应当承担责任。道闸并非隐蔽设施,且无障碍物遮挡,驾驶员及行人在通行过程中是可以看到道闸栏的升降情况的,如果在明知存在致损可能的情况下强行通行,一旦造成损坏只能责任自担。(孙梅梅 周岚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