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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综治江淮行】“陵距离”法庭推进基层“多元共治”
——南陵县法院创新举措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2-16 10:53:45

司法力量如何有效介入法治乡村建设,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添薪助力,南陵县人民法院以“陵距离”法庭建设,融智治、法治、德治于一体,将诉讼调解、普法教育等直接送到群众家门口,畅通司法为民“最后一百米”,做出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预期效应。

以点拓面合力提升

南陵县地处我省东南部,面积1263.7平方公里,现常住人口43.11万人,下辖8镇,147行政村、25个社区居委会,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社会治理工作呈现出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如何面向最基层打通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和“最后100米”,切实发挥好人民法院在参与基层诉源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摆在南陵法院面前的一个难题。

为打通面向最基层司法服务的“神经末梢”,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参与基层诉源治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该院借鉴外地“微法庭”经验,结合县域特点,经过调研、筹备,首选该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烟墩镇海井行政村为试点,先行先试,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向全县覆盖推广。今年6月,高桥村“陵距离”法庭挂牌成立。之后,许镇镇高桥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陵距离”法庭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目前,位于该县经济开发区的“陵距离”法庭虽未挂牌,但已实际运行。

12月14日下午,“政法综治江淮行”采访团一行来到南陵县许镇镇高桥村,设在村委会的“陵距离”法庭正在进行一起村民离婚案件的法庭调解。法官、原告律师借助远程视频,和村民委托的代理人就经济补偿等问题进行协商。短短30分钟,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设在村里的法庭,既节约了村民的诉讼成本,也便于村民在熟悉的环境下理性对待纷争,促进问题的解决。”村民的诉讼代理人告诉记者。

“陵距离”取“零距离”之意,即司法服务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提供贴身服务。为了做好“陵距离”法庭的建设工作,南陵法院成立了“陵距离”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陵距离”法庭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接联络、任务分派、反馈督办和信息汇总等工作,并选取多名干警作为法庭联络员。办公室设置专线电话,同时在“春谷法语”公众号设置专栏及时处理和答复相关事宜。

“陵距离”法庭,在南陵县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积极融入乡村基层治理大格局,加强与各辖区的派出所、司法所、镇村人民调解力量的联动联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高效协作,形成基层矛盾化解多元合力。

溯源治理多元解纷

2022年9月,在外地打工的刘某回家过中秋节,突然发现20年前去世的母亲的坟墓被填平了。

经过了解,原来几天前,当地种植大户秦某为了方便大面积土地耕种,请了一台挖掘机来平整土地,挖掘机的驾驶员是外地人不了解当地情况,在将挖掘机开到田地里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将刘某母亲的坟给推平了。

刘某对此十分气愤,多次到镇村反映,情绪也比较激动,两人的纠纷经过多次调解均无果,后来申请法庭联合调解。

10月6日,法庭联合镇村调解组织、老司法所长、老公安、老教师以及刘某的舅舅等共同调解,最终通过多元化解,刘某与秦某达成了赔偿协议,此事圆满终了。

近年来,南陵法院着力发挥其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远程对接快速解纷的优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自今年6月起开展“陵距离”法庭进村社等基层组织工作,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为中心,3个人民法庭和3个“陵距离”法庭为诉调对接点,纵向延伸至镇居乡村,横向对接司法所、派出所等其层综治单位的诉源治理体系。

加强“陵距离”法庭与乡镇、村社、人大代表、司法所、网格警(检)务工作室等的对接,共同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整体合力。另外,每个“陵距离”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同时吸纳人民调解员、联村律师、社会调解组织等资源,形成“1名法官+1名村委+N个解纷力量”的人员架构。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无缝对接“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将指导调解、多元解纷、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进山村乡居,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全流程智能化司法服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陵距离”法庭运行后,截至今年10月,为当地群众提供远程立案10次,在“陵距离”法庭联合调解40次,调解成功32件。对发现的隐患或者纠纷及时进行会商,提前介入化解矛盾12件,举行座谈培训13次,法官线上或现场指导调解27次。通过线上线下一体融合调解新平台为群众解纷止争,实现了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三站并行三治叠加

“陵距离”法庭立足县域特点,以诉讼服务站、多元化解站、基层治理站的“三站”并行作为职能定位,着力发挥智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叠加效应。

今年7月,何某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南陵县某货物装卸服务部出发开往南陵县弋江镇送货,沿G318线由西向东行驶。

事发当日14时03分许,车辆行驶至G318线与南陵县籍山镇其林路交叉路口时,遇交通信号灯显示非常规颜色盲目通行,与其林路由南向北行至路口正常行驶上G318线的江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后江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事故发生后,何某某已垫付医疗费等多项费用,因事故发生地红绿灯设备损坏致无法正常疏导交通,经相关部门鉴定,案涉红绿灯设备公司需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该案中何某某没有为自己的车辆购买保险,因此需自行承担50%的赔偿责任。但在已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后,何某某已很难立刻负担剩余十几万的赔偿费用,多次提出能否减轻赔偿的要求。调解员结合案情与何某某的实际情况,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切实了解到何某某的悔意后,调解员亦与江某某家属协商放宽赔偿期限以减轻何某某眼下无法负担的压力。

案涉红绿灯设备公司起初态度强硬,不愿承担超出20万部分的赔偿金额,调解员灵活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取得良好效果。最终,9月26日,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死者家属52万元,红绿灯设备公司赔偿21万元,何某某赔偿31万元,分期履行。现通过南陵法院回访督促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陵距离”法庭不断发挥调解指导、便捷立案、智能诉讼、法治宣传、诉源治理五大效能,注重把传统民俗与现代法治结合起来,通过邀请五老调事、群众议事树立正确道德导向。“村民在‘陵距离’法庭平台的影响下,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已形成新的风气。”高桥村党总支书记孙祥伟说。(记者 王新宇 陆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