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将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一套体系+一支队伍+一项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为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一套体系。出台《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主体分工,实现决策机关、起草单位(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各司其职。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送审清单,对审什么、谁来审、怎么审、审多久等画好“流程图”,实现程序清晰、衔接有序。打造“政府+司法+相关部门”模式,凡拟提交市政府拟发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起草单位(承办单位)初审、司法局审查、政府集体研究审核,实现基础错误不上交,法律风险可把控,程序权限均规范。
打造一支队伍。编写合法性审查工作文件汇编、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等,通过微信群线上推送供法制人员学习参考。创新升级轮训形式和规模,2021年在全省率先开展重点单位审查人员跟班轮训工作,2022年实现全市45家市直部门,以及8个县、市、区政府合法性审查机构跟班轮训全覆盖,实现线上线下双修“内功”。组建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查专家库,形成“法制机构主攻,顾问团外援”的双重审查力量。
强化一项机制。铆定法制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总目标,用好考核指挥棒。在《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中明确重大行政决策需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以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等考核为抓手,强化合法性审查的把关作用,促进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前置程序规范到位。强化日常监督,定期开展全市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卷宗检查,对不履行合法性审查即印发的进行通报,倒逼各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滁州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