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法庭通过调解化解一起家事纠纷。
家住蒙城县双涧镇的王某芳今年78岁,老伴早年去世。大儿子李某甲鳏居;二儿子已故,儿媳改嫁,有一子李某亮;因家庭贫困,三儿子李某乙年过四十才结婚,现有两个年幼的男孩。王某芳一家都是脱贫户。王某芳的三间老屋与三儿子李某乙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处在同一院落,王某芳与大儿子李某甲及三儿子李某乙一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王某芳的儿媳陶某芳患有抑郁症和间歇性精神病,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与王某芳时常争吵,争吵时李某甲和孙子裹挟其中,乱成一锅粥,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紧张。王某芳遂与李某甲一起到孙子李某亮家居住,王某芳的三间老屋由李某乙一家使用。李某乙的两个儿子年龄较小,其妻无经济收入,李某乙只能在村的公益岗位工作维持生计,每天早出晚归,不能及时缓和家庭的矛盾。2022年11月,王某芳由孙子搀扶着来到双涧法庭,要求起诉李某乙归还自己的三间房屋,并履行赡养义务。
判决不难,人和不易。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后,办案人员认为原被告及家庭成员均刚刚脱贫,生活条件都不好且不稳定,家庭纠纷如果处理不好,还会产生其他矛盾,于是决定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及时向属地双涧镇某村发出 “综派单”,引导村调解组织依托属地优势化解王某芳的家庭矛盾。
“综派单”是双涧法庭依照法律规定在诉源治理过程中创新的一项举措,涉及的案件类型包括婚姻家庭类、买卖合同类、民间借贷类、土地流转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相邻权纠纷等。“综派单”依靠基层组织体系引导村、社区利用属地优势化解案件。当事人自愿调解,调解成功,原告撤回起诉或双方达成协议,法院给予确认协议效力;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将立案依法作出判决。
双涧镇某村接到“综派单”后,在人民法庭的指导下,利用农闲饭前饭后的时间,邀请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到村委会进行调解。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也及时召集了相关当事人及基层调解组织成员,现场调查研究,耐心安抚各方当事人的急躁情绪。经过多次调解,在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的见证、指导下,双方达成协议,协议由村委会监督执行,王某芳撤回起诉。
据悉,自2021年5月份以来,在该院党组的指导下,双涧法庭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已向辖区村、社区发出“综派单”66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苑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