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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建体系护未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
来源:袁开田 阅读量:10000 2022-12-20 19:21:48

今年,为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长丰县民政局牵头成立县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组,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残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参与,开展全县未成年人关爱帮扶相关工作。

(一)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级别。调整充实长丰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民政、公安、教体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原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民政局局长等32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充实到39家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开展2022年“六· 一”国际儿童节宣传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与县法宣办联合发文,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六月开展未保法短视频宣传及相关宣传活动。对接市政园林中心在政务中心、长丰国际大厦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对接行管局在政务大楼、对接公交公司在公交车上播放未保法短视频宣传。与县检察院、县妇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并与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联合处理一例侵害未成年事件。

(三)开展全县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工作。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一是开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精准化管理专项排查。全面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基础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摸底工作,做好信息精准化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更新。完善相关儿童信息台账,建立一人一档,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充分发挥24名乡镇(区)儿童督导员、279名村(居)儿童主任和有关工作人员的作用。三是建立乡镇 (区 )干部和村 (居 )两委成员的联系包保机制,签订《长丰县留守、困境儿童防溺水包保责任书》。要求各乡镇督促儿童监护人、包保责任人、安全巡视员、义务监督员责任落实到位,建立防溺水台账。四是每月开展一次走访,疫情严重期、暑期防溺水期间加大走访频次,一周一走访。加强重点对象尤其是流动及监护较差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随访工作,强化监护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提供关爱服务。五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中张贴爱心联系卡568张 ,主动公示乡镇(区)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联系信息,确保儿童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得到关爱。印发《关于做好预防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开展防溺水工作,发放《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20000份。开展防溺水活动,联合杜集镇、杜集中心学校、致远社工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启智润心献礼‘六一’”活动。

(四)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一是与卫健部门建立《长丰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联络制度》,联合开展感染艾滋病儿童排查,加强对孤儿保障政策宣传。二是开展儿童福利排查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2年新增83人,核销23人。三是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长丰县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和办理程序等。及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价格补贴工作。2022年1-12月共为2874人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物价格补贴共69179元,基本生活费为6354596元。2022年,全县大中专以上在学人员共36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6人,孤儿10人。按照孤儿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另外补发2021年孤儿每人每年不足10000元的标准16人,长丰县今年将安排助学资金234526元,于12月底前发放到位,充分保障每一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四是按月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走访、监督和评估,及时了解孤儿成长、健康、学习等养育状况及孤儿生活费的发放情况。督促监护人做好孤儿养育工作,填写《社会散居孤儿走访评估记录表》,建立走访评估记录档案。(袁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