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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八周岁以上 未成年人有“话语权”
来源:安徽法制报 阅读量:10000 2022-12-22 15:04:59

编辑同志:因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9岁的牛牛父母在法庭上互不相让。法官征求牛牛意见时,孩子认为跟随妈妈学习生活“感觉挺压抑”,表示更愿意和爸爸一起生活。请问孩子的意见会得到法官采纳吗?

读者:王翠翠 

王翠翠读者:子女抚养权,往往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争执最大的焦点问题。通常情况下,牛牛愿意随爸爸生活的意见会得到法官的充分考虑和认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已满两周岁但父母有分歧的,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判决。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但这并不是说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双方同时争夺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充分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